宣城市第二幼儿园:在线备课系统

新闻直播

当前位置:首页 > 新闻直播

宣城市第二幼儿园园服选用具体办法


为了加强幼儿园文化建设,提升幼儿园办园品质,更好地展示学生良好精神面貌,通过广泛征求家长的意见,经幼儿园研究决定,并报经相关部门批准,决定在学生家长自愿选用的基础上对我园幼儿园服进行选用。同时,为加强幼儿园园服规范管理,保障家长与幼儿的利益,充分保障广大家长对园服选用工作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选择权、监督权,经我园行政会议集体研究论证,特制定我园幼儿园服选用工作方案。

一、‌成立校服选用组织

组建由校方代表、家委会成员、教师代表、学生代表和社会监督人员组成的校服选用组织,负责校服的选用、采购和监督工作。确保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低于80%,以保证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性。

二、‌征集家长采购意向

  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,征求家长对校服采购的意见和建议,确保获得三分之二及以上家长同意后,才能进入下一步的选购流程。

三、‌公示中标厂家

公示中标厂家的名称和价格,确保透明度,家长可以通过学校公众号等途径了解指定渠道信息。

 

四、采购需求

校服是带有教育意义的服饰,是校园物质文化建设的一部分。宣城市第二幼儿园园服要能承载着二幼的精神文化与深刻内涵,展示二幼娃的阳光、朝气、进取的风采。

 

具体需求如下:

    1.采购年级:托班、小班年级组

    2.款式:春秋装、冬装、夏装

    3.套数:3套

    4.件数:夏装1件,春秋装1套,冬装1件

    5.价格区间:设定合理的价格区间,夏装、春秋装、冬装 在78-210元。

    6.供应服务年限:3年

 

五、其他要求

  1.质量要求:供应商提供的校服应严格按国家标准执行,校服安全与质量至少应符合GB 18401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》、GB 31701《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》、GB/T 31888《中小学生校服》、GB/T 28468《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》等国家标准。

  2.供应商在校服出厂前,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,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交货。供应商交付校服时,必须出具本批次产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报告。

  3.学校执行二次送检制度,学校在校服发放前将供应商交付的校服进行抽样,送交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。双送检合格后发放校服。

学校将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、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省中小学生园服管理的指导意见》(皖教基〔2023〕6号)及市教育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园服管理的指导意见》(淮教〔2023〕59号)等文件通知要求,规范操作,确保校服选用的公正性、透明度和质量安全性,让学生和家长满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