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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责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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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幼工作人员、幼儿、家长行为规范


工作人员行为规范
  1、遵纪守法、身正为范。自觉遵守《教师法》、《中小学教师职业规范》、《宣城市教师四项纪律八项注意》等法律法规;认真执行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,按工作程序照顾、教育幼儿;模范遵守社会公德,爱护公物,讲究卫生,做到“六不”,不随地吐痰、不乱扔果皮纸屑 、不随意采摘花果、不浪费粮食、不损坏公物、不浪费水电。
  2、尊重幼儿、保护幼儿。尊重幼儿人格,公平、公正对待幼儿,对幼儿亲切关爱,体贴入微;不嘲笑、不讽刺、不挖苦,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;不使用儿童任何物品;不讲粗话、脏话,不训斥幼儿,不对幼儿大呼小叫。
  3、尊重家长、廉洁从教。热情接待家长,听取家长合理的意见和建议;认真分析、处理家长反映的问题,与家长沟通时态度平和,讲究艺术;不私自接受家长的馈赠。
  4、为人师表,举止文明。语言规范健康,园内交流说普通话;工作时间不离岗、不吃零食、不串岗、不聊天;仪表端庄、大方,不着无袖衫,不穿超短裙、低腰裤,不带吊饰耳环、不留长指甲,忌浓妆艳抹,佩带饰物适当;带班时间不随意拨打、接听电话;校园内不穿拖鞋,带班教师不穿高跟鞋、不披发,有良好的坐姿、站姿,当班时间不大腿翘二腿等。
  5、团结同事、勤俭节约。彼此尊重,互帮互助,取长补短,共同进步;保护园内各种设施、玩具、器械,勤俭节约。
  6、尊重领导,顾全大局。服从组织分配,维护集体利益;坚守岗位,尽职尽责;勇于探索,积极主动开展工作;乐于助人,能与他人分享教育经验和成果,追求和创造愉快、健康、向上的氛围。
 
     
幼儿在园规范
 
  1、热爱祖国、尊敬国旗,升旗时立正,行注目礼。 
  2、尊敬长辈、爱父母、爱老师,关心他人、不随意发脾气。 
  3、礼貌待人,能使用礼貌用语、倾听别人讲话;能很好地使用普通话。 
  4、爱集体、爱同伴,遵守规则,和同伴友好相处、乐意帮助有困难的同伴。
  5、爱学习、好提问、勤动手、肯动脑,积极参加各项活动。 
  6、爱清洁、讲卫生、勤洗澡、勤理发、勤剪指甲,饭前便后洗手、饭后漱口,不把脏物放入口中、不挖鼻孔、不吮手指。 
  7、爱劳动、自己的事情自己做,主动帮助他人做力所能及的事,做事有始有终。 
  8、爱护公物、不攀摘花草树木、不涂画墙壁、不损坏公共设施,物品用后放回原处,爱护公共卫生、不乱扔果皮纸屑。 
  9、爱惜粮食、不挑食、不剩饭菜;爱惜衣物,不挑穿戴;爱惜日用品,学会保管整理自己的物品。
  10、诚实勇敢,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、拾到东西要上交、未经允许不随意动别人的东西,不依赖成人、不怕困难、遇到小问题会想办法解决。
 
家长在园行为规范
 
  1、家长出入幼儿园要仪表整洁,言行举止文明礼貌,为幼儿表率。 
  2、遵守园内各项制度,幼儿因事因病缺勤,家长要及时请假。 
  3、幼儿及家长患传染病时,应及时通报幼儿园,以便园方及时做好消毒、隔离工作。 
  4、尊重幼儿,尊重教师,积极与幼儿园配合,参与园内组织的家长会及各项活动,积极主动与班级教师联系,及时反映,了解幼儿的情况,提供建议,共同教育好幼儿。 
  5、遇到幼儿之间发生矛盾、纠纷,应采取积极、正确的方法引导教育幼儿或向老师反映,由教师妥善解决,不得训斥、恫吓任何一方幼儿,确保幼儿的身心健康。 
  6、教育幼儿爱护公物,爱护幼儿园设施和各种玩具;讲究公共卫生,不随地吐痰,不乱扔果皮、纸屑,不在幼儿园抽烟。 
  7、注意幼儿安全,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。
  8、家长与幼儿园各工作人员要保持正常的关系,非接待日或特殊情况,不在班上逗留或与本班教师长时间交谈,协助幼儿园树立良好的园风。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宣城市第二幼儿园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1年8月修订